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 2026—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,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,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初审,现将2026—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:2026年9月23日至25日,共3天。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212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87082052。
乡村振兴学院
2026年9月23日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 2026—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,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,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初审,现将2026—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:2026年9月23日至25日,共3天。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212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87082052。
乡村振兴学院
2026年9月23日